农村如此城市化
县级行政区,是我国政府功能齐全的最基层建制,乡镇和村则分别为农村社会治理的最基层组织和最基本单元。然而近年来,这些传统的基本格局被逐渐打破,热衷于将原来的乡镇改成“街道”,将原来的村改成“社区”。有关人士居然将其解释为这是农村城市化的需要。
顾名思义,“街道”指的是两边有房屋的并且有商业门脸和店铺的比较宽阔的道路。当然,现在所说的街道,是指城市市区的一级最基层的行政单位。在设区的城市市区,各个区里有很多成遍的各种类型的“街道”,根据历史和地理等诸多因素,把它们分别归顺为不同的行政街道,目的是为了方便服务和管理。街道办事处成为城区政府的派出机构。
县(市、区)所辖的乡镇,原本就是管理所属村湾的一个最基本的农村行政单位,叫“乡”叫“镇”不仅合情合理,而且承载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和传统文化,但如果偏要叫什么“街道”,就显得不伦不类、似是而非了。
因为乡镇除了乡镇政府驻地有几条街道外,它还管辖着众多各自相对独立的村级单位。各村之间当然有道路相通,但如果说这种乡村道路像城市里的街道一样显然是牵强附会。既然如此,那为什么要将乡镇改名为“街道”呢?难道改了名字就“城市化”了?就“洋气”了?就“高大上”了?
更有甚者,现在把农村的一些村,也都时兴叫什么“社区”了。“社区”是个什么东西,请查字典看看?它能代替自然村湾和行政村吗?
笔者认为,这种名不副实的不伦不类的随意更改农村行政区划名称的做法,不仅是在“作秀”,简直是在篡改历史,颠覆传统文化!
乡村历史,源远流长;乡村振兴,任重道远。望得见山,看得见水,方可记得住“乡愁”。如今乡镇泛滥为“街道”,村湾变脸为“社区”,不仅搞得大家糊里糊涂、一头雾水,回乡的游子也以为走错的方向,不知今昔是何昔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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