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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典婚姻家庭编

发布时间:  来源:网络  作者:人大

导读:《民法典》(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)婚姻家庭编全文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第一章 一般规定 第二章 结 婚 第三章 家庭关系 第一节 夫妻关系 第二节 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第四章 离 婚 第五章 收 养 第一节 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二节 收养的效力​第三节 收养关系的解除

 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被称为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”,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,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,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共7编、1260条,各编依次为总则、物权、合同、人格权、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,以及附则。

《民法典》第五编  婚姻家庭

第一章  一般规定

第一千零四十条  

本编调整因婚姻家庭产生的民事关系。

第一千零四十一条  

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。

实行婚姻自由、一夫一妻、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。

保护妇女、未成年人、老年人、残疾人的合法权益。

第一千零四十二条  

禁止包办、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。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。

禁止重婚。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

禁止家庭暴力。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。

第一千零四十三条  

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,弘扬家庭美德,重视家庭文明建设。

夫妻应当互相忠实,互相尊重,互相关爱;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,互相帮助,维护平等、和睦、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

第一千零四十四条  

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,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。

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。

第一千零四十五条  

亲属包括配偶、血亲和姻亲。

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为近亲属。

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。

以上是《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节选内容,如果想知道全文可直接搜索《民法典》查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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